兴宁市人民法院庭审直播及云上法庭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兴宁市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GDZQ20190819
三、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市人民法院庭审直播及云上法庭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完工期:签订合同后三十个日历天内完成;服务期限1年。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说明:庭审直播服务1项、云上法庭(基于科技法庭标准程序版)服务1项。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2、原因及相关说明:
依托全国统一的庭审公开网,依法进行视频直播公开案件审理,将有利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种统一规范的视频直播不仅极大的提升司法透明力,使老百姓更加直观的了解法院,知悉案件审理过程,更是会极大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老百姓学法、懂法、守法,共同建设和谐社会主义国家。
中国庭审公开网是全国法院统一庭审公开平台,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庭审公开网唯一建设运营单位,已完成全国3000余家的接入中国庭审公开网的技术支持工作。
同时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的云上法庭系统,基于“云上法庭”的建设目标着力于从应用场景入手,将综合运用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为支撑,以专有云、语音识别、声控技术、人脸识别、AR技术、指纹识别、电子签名等应用为基础,打造面向法院法庭智慧庭审的整体解决方案,为法院的庭审活动开展提供全面的智能化支撑,助力提高庭审效率,规范庭审活动。
一是服务法官办案,提升庭审效率。二是服务审判管理,促进庭审规范化。三是服务群众诉讼,提供智能庭审服务。
自2018年以来,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兴宁市人民法院提供庭审直播服务,为了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满足服务配套的要求,以及云上法庭系统能够与中国庭审公开网无缝对接,实现对庭审公开的统一控制。
综上所述,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18号新华汇B4栋4、5层。
八、本公示期限自2019年08月23日至2019年08月29日止。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名称:兴宁市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兴宁市兴城秀塘围205国道旁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江南鸿都帝景湾北1门侧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88028
发布人: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2日